中興大學 生命科學系系學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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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記錄
組織章程
各項辦法
系學會成員
系學會物品使用規則
借用及使用任何器材必須事先告知器材長或副器材長,美術用具的部分需告知美工長或副美工長。
借用任何物品必須登記出借本,借用器材需經系學會幹部(或活動執行長)於出借本簽核。
活動用剩的器材與耗材須回歸系學會
用畢之器材與用具,若因使用不當而致損壞者須賠償該物。
若使用前器材有損壞一定要告知器材長或副器材長。
未經允許禁止任意取用器材。如違反規則,下次活動或個人借用器材時會斟酌是否出借。
101年6月15日
系員大會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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