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除非有系學會幹部的陪同或許可,否則非系學會幹部或活動相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106教室內(活動執行長須登記);此外活動的執行長將拿到數量固定的教室鑰匙,禁止私自打鑰匙。
- 使用教室後垃圾請自行處理。不得堆放在106。活動借用教室時不可過度髒亂。若勸告不聽,經過總幹評估後可以回收其使用權。
- 任何借出的系學會器材、物品(包括評鑑),須先登記,且用畢後請立刻物歸原位。
- 活動後14天內請恢復106原有樣貌(以公布之相片為依據存證),地下室也請打掃乾淨。
- 地下室的物品不得跨越院辦規定之範圍(白線)。
- 請避免大聲喧嘩。請勿使用會殘留味道或刺激性的物品(如噴漆)。
101年6月15日
系員大會通過
106 及地下室使用規則
1 鑰匙分配保管(共 15 支):
系學會長(1)、副系學會長(1)、執秘(2)、美工(1)、活動(4)
學術(1)、司
庫(1)、公關(1)、網管(1)、體幹(1)、器材(1)
2 各活動借用 106 需向活動長借 106 鑰匙,並於每天晚上使用結束後恢復回原
本的狀態。(租借時要跟活動長約好歸還鑰匙的時間)
3 各活動租借 106 需自行將垃圾處理,垃圾不能放在 106,不可弄髒 106。
4 每天晚上將 106 收拾乾淨後,請最後要離開的活動負責人將 106 鎖好,最晚
必須在凌晨 02:00 之前淨空 106 且恢復原狀並上鎖。
5 若同時有一個以上活動借有 106,請執行長互相協調,務必當晚最後離開的
人確定 106 收拾 乾淨並鎖門。
6 租借到期後,請務必依照約定時間歸還鑰匙給活動長,否則將影響下年度該
活動之使用權 益。
7 各活動所做的道具都需放在地下室安排的位置上,若真的有易碎物或是其他
特殊情況(例如 須晾乾的道具),可以暫時放在 106 靠窗的矮櫃上。
8 各活動的道具每晚請收到地下室,道具要按照分配的位置放好,不要超出界
線。
9 未經幹部會議許可不可擅自打 106 教室及各個工作櫃的鑰匙,若一旦發現將
取消往後所有 106 之使用權。
10 以上條例有任何一條違規者,若經警告 2 次後持續再犯,則一個禮拜內不得
再使用 106; 若之後再次違規,則直接再禁一個禮拜。
第十四屆系學會 2015.07.25